《法制与经济》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,[1]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的省级综合性法制类权威理论期刊。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,中国期刊网、龙源期刊网、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全文收录期刊。连续荣获“广西优秀期刊”称号,被入选为中国精品期刊资料库的法制与经济精品半月刊。被转载率及学术价值高,深受广大专家、学者及作者、读者的好评。
本刊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精品期刊,融权威性、指导性、理论性于一体,以挖掘新闻社会背景,推进法制建设为主基调,为领导提供法制参考,为法制工作提供信息服务。应广大读者要求,经有关部门批准,从2006年1月开始,本刊把《法制与经济》创办成为学术理论性刊物,创办具有现实性、理论性、探讨性、实践性、地方性的办刊特色。
办刊宗旨
《法制与经济》紧随时代潮流,聚焦学术前沿,关注法学界、经济界最新理论动态,使本刊更好地成为百家争鸣、信息互动的交流平台。
1、文题:应简明确切反映本文的特定内容,一般不用副标题,尽可能不使用代号。文题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,力求简明、醒目、反映文章的主题。
2、摘要:采用结构式文摘,即目的、方法、结果和结论四部分。摘要部分一般不超200字。
3、关键词:摘要下标引3-5个关键词,请参考最新版《Index Medicus》中的
医学主题词《MesH》,若无该词可使用自由词。
4、图表:凡文字能说明的内容尽量不用表和图,正文、表、图三者中的数据不应重复,统计表应另纸绘出附在稿件中,以便审阅。表有表题,图有图题及各自的编 号,采用三线表或王字表,表中数据务必核实,纵横之和一致,小数点后最少保留一位。统计学处理结果用 p<0.5,p<0.05,p<0.01三档表示。
5、计量单位:按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。标点符号、数字用法等均按国家标准执行。计量单位的书写必须规范,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单位。码制,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。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、最主要的、公开出版文献。未公开刊发的、且很有必要引用的,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,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。
6、来稿勿一稿多投。收到稿件之后,5个工作日内审稿,电子邮件回复作者。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。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(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),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。
7、来稿文责自负。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,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刊发。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,杂志一个版面2500字,二个版面5000字左右。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,出刊日期,是否加急等情况,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。
8、请作者自留备份稿,本部不退稿。
9、论文一经刊发,赠送当期样刊1-2册,需快递的联系本部。
10、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详细联系地址、电话(包括手机)、邮编等信息,以便联系有关事宜。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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